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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喉揭秘垃圾短信黑网:电信运营商在幕后“坐庄”

时间:2013-05-17 18:04:00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作者:newtype2001
  • 编辑:newtype2001

疑点五:

轮流坐庄

“2009年央视曝光了中国移动下属山东分公司群发垃圾短信,中国移动关闭了大量群发端口;其后,中国电信的群发端口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这也导致了2012年中国电信被央视曝光;但是,从去年底到现在,中国移动的群发短信又凶猛地卷土重来了,三大运营商对垃圾短信的操盘,恰如一场轮流坐庄的游戏。”作为内行的林方如此描述这种垃圾短信行业的幕后怪象。

根据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的数据显示,在今年4月7日工信部吹响又一轮垃圾短信清除行动的冲锋号后的4月14日~4月20日,该中心间接收到的举报中,通过端口发送的垃圾短信量不减反增,环比上升61%,再一次体现了垃圾短信身上“打不死的小强”的“信坚强”性质。其中,通过端口方式发送的垃圾短信排名前三的地区分别为广东(1890件次)、四川(1720件次)和浙江(859件次)。转给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调查处理用户举报的端口类数据共计9874件次。其中,中国移动2811件次、中国联通338件次、中国电信6725件次。

运营商的业绩考核机制成为垃圾短信泛滥的另一助推力。

目前,我国电信运营商利用KPI进行考核。这种考核方式把对部门或员工绩效的评估简化为对几个关键指标的考核。这种方式在提升效率的同时,也导致了电信运营商很多工作均围绕着关键指标进行分配。

林方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运营商传统的话音业务收入下滑得非常厉害,而短信群发业务正好可以很好地弥补这块下滑缺口,“每年集团都要制定收入任务,其后再层层分解,集团分解到省公司、省公司要分解到地市级。问题最终暴露在了地市级层面,为了达成收入目标,地市级层面必须千万百计地拉收入,而垃圾短信就成为了其拉收入的一大动力源。其实运营商也怕垃圾短信被用户投诉,但收入压力太大了,所以他们只能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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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炮轰运营商:既违约又侵权

针对垃圾短信泛滥问题,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律师都燕果撰文指出,在用户没有订制、申请某种短信服务的情况下,短信服务商擅自提供有偿的信息服务,相当于商业上的“强买强卖”行为,侵犯了用户的消费选择权和事先知情权,侵害了他们的利益。“垃圾短信涉嫌侵犯他人安宁权、通信自由权、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权、消费自由权等多种权利。运营商向用户发送垃圾短信造成的侵权,属于运营商直接侵权。”

不过令人较尴尬的是,虽然垃圾短信早已在中国社会泛滥成灾,但相关法律法规的跟进却严重滞后。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00年我国颁布了《电信条例》,但是该条例中并没有对垃圾短信作出明确的法律规范。在2004年颁布的《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也只是对垃圾短信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规范意见,缺乏实际法律效力。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由于我国立法存在漏洞、消费者维权的法律依据不足,特别是消费者举证难、标的金额小,导致垃圾短信问题难以通过法律层面得以合理治理。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宏辉一针见血地指出,目前对于垃圾短信的法律监管,基本仍停留在无监管的真空状态。

记者注意到,与我国垃圾短信在法律层面的“放任自由”状态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发达国家已对此作出了相应的法律严惩机制。比如美国的相关法律就规定,违规发送垃圾短信者最高将被罚款600万美元,严重者甚至会被处以监禁。而在韩国,未经用户同意发送垃圾短信的行为,最高将被处以约合人民币18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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