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脚痛请假 却因当天微信步数超1.6万被开除
员工因为身体不适请病假休息,结果公司发现病假当天微信步数超1.6万步,认为属于假请假,并将其开除。发生这样的劳务纠纷,法律会怎样裁决?据报道,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披露了一起典型案例。据了解,小陈是江苏某公司的卷簧工,2019年2月22日,他上班不慎扭伤腰部,后前往医院诊治。从2月份到3月底,小陈期间断断续续返岗工作过几天,但因腰部和脚部突发疼痛,又连续申请多日病假。其中,3月18日,小陈返岗当天,中午又因脚痛向生产经理请病假,后至医院就诊,并将拟诊“右足疼痛”并建议休息一周的诊断证明书拍照发给生产经理。到了4月3日,公司向小陈发送了开除通知,通知中将“故意以病假为由骗取休假而旷工”列为辞退理由之一。突然遭遇辞退的小陈决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审理后作出裁决,认定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小陈支付118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