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老人事件通报:学生担主责 女生曾称扶人遭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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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newtype2001
- 编辑:newtype2001
扶老人事件通报:学生担主责 女生曾称扶人遭讹
“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自9月8日起剧情多次变化。起先,安徽淮南师范学院女大学生袁某自称扶摔倒老人被讹,并在微博上寻找目击者证清白。随后,有网友表示自己是目击者,并愿意作证。连日来,又有几名目击者实名作证,称在事发现场,曾亲耳听到袁某承认撞人,并向老太道歉。
昨日下午,淮南警方通报称,经多方调查取证,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女大学生骑车经过老人时相互有接触,女大学生承担主要责任,老人承担次要责任。
通报
学生担主责,老人担次要责任
警方通报称,2015年9月8日17时许,淮南师范学院学生袁某在其辅导员陪同下,来到龙泉派出所求助:请求值班民警帮助调取监控,查看其当日上午7时40分许骑车经过中国一汽淮南服务站门口时,是否撞到了一位老太太桂某某。
龙泉派出所进行了多方调查取证,证实袁某骑车经过桂某某时,相互有接触。遂移交交警田家庵二大队处理。
交警田家庵二大队认定,此事件属于一起交通事故。袁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桂某某承担次要责任。交警田家庵二大队于9月21日,分别向该起事故的双方当事人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或一方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可自本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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