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手机预置软件无法卸载 深圳一用户状告华为
深圳市民罗先生在网上买了一台华为手机后,发现手机里预先安装了大量不需要的应用软件,占用了手机的空间不说,还无法正常卸载,于是将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终审宣判:判定解除罗先生与华为之间的买卖合同。2015年2月14日,罗先生在华为的拍拍商店购得华为手机一台,商品价款599元。罗先生称,手机里安装了大量不需要的应用软件,且该软件都不能正常卸载,占用了手机的空间,导致他无法安装其他软件,因此认为华为侵犯了原告作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罗先生还表示华为隐瞒了软件不能卸载的事实,构成了欺诈。罗先生请求法院判令华为赔礼道歉,并通过安全技术手段删除原告所购手机里大量不需要的应用软件;返还原告商品价款599元;此外按照三倍价款赔偿原告1497元,并赔偿误工费、打印费5000元以及承担全部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