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抢注上千个“哪吒”商标 或涉嫌违反《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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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微博
- 编辑:liyunfei
国产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票房已超47亿元,成为中国影史榜第二。最近该电影出品方光线传媒申请了近2000个商标注册,商标内容基本与电影《哪吒》相关。有业内人士称光线传媒此举或涉嫌违反《商标法》,而哪吒是传统神话人物,能否成为商标被注册也引发网上争议。
据悉《哪吒之魔童降世》上映第15天,光线传媒旗下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就开始疯狂抢注《哪吒》相关商标。从8月9日开始,光线传媒一口气提交了1818个商标注册申请,基本与《哪吒》电影相关,包括魔童哪吒、哪吒之魔童降世、殷夫人、熬丙、MOTONEZHA……网友们质疑“哪吒”是传统神话人物的名字,能否成为注册商标?还有专业人士表示一口气注册上千商标,涉嫌违反《商标法》大量囤积商标。
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根据该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注册商标应出于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如果商标申请人违反商标法第四条规定,没有真实使用目的,无正当理由大量囤积商标,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可以认定属于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
有律师表示,对于“哪吒”这样的传统神话人物名字可以成为注册商标,但要符合合法流程。另外申请注册不代表最终注册下来,要看最后真实注册成功的数量以及背后的用途。
网上也有人认为抢注是一种保护性措施,是防止商标被恶意抢注倒卖。但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更加印证了《哪吒之魔童降世》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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