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无人驾驶汽车想上路?先说服政府议员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newtype2001
- 编辑:ChunTian
谷歌无人驾驶汽车想上路?先说服政府议员。
谷歌借助游说活动推广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并让议员们有机会乘坐该公司开发的自动驾驶汽车。此举极大地提升了自动驾驶汽车上路行驶法案在美国各州的获批成功率。
以下是文章内容全文:
谷歌无人驾驶汽车
美国内华达州州政府议员、州议会交通委员会主席玛丽琳•鲁普(Marilyn Dondero Loop)现在很深深地记得,谷歌说客去年曾向她介绍过无人驾驶汽车这个新概念,当时她对此深表怀疑,并且对无人驾驶汽车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非常担心。
但是,谷歌随后介绍鲁普认识了曾经乘坐过该公司开发的无人驾驶汽车的消费者,并向她展示了一段当有人在无人驾驶汽车前方经过时,汽车通过自动感应然后刹车停住的视频。
鲁普当时表示:“这让我感到非常惊奇。”此后不久,内华达州议会交通委员会就递交了允许谷歌无人驾驶汽车在该州道路上行驶的提案,该提案在2011年6月被迅速批准成为该州的法律。
谷歌已经在美国的多个州都使用了相同的策略。谷歌首先与当地说客和内部政策专家合作,然后通过各种各样的展示游说州政府议员,并邀请他们乘坐无人驾驶汽车进行体验。
截至目前,谷歌无人驾驶汽车已经在内华达、佛罗里达和加利福尼亚州获得的上路行使权,而夏威夷、新泽西、俄克拉荷马和哥伦比亚特区的议员们也正在审议类似的提案。
在推广无人驾驶汽车的过程中,谷歌为自己积累起“精明政客”的超高人气。美国明尼苏达州立大学汉弗莱公共事务学院副主任、交通政策作家弗兰克•杜马(Frank Douma)表示,在引导州政府决策方面,谷歌一直就“非常精通”。杜马指出:“谷歌深知,在向美国其他更大州推广无人驾驶汽车之前,必须先在内华达这样的小州进行试验推广。如果在第一个州就搞砸了,谷歌可就正是遇到大问题了。”
对于谷歌来说,在无人驾驶汽车技术方面取得的立法成功具有更深层次的意义。在游说州政府议员方面获得的宝贵经验有助于谷歌采取其他措施来获得当地政府的立法许可,比如将自己的Google Fiber Internet和电视服务拓展至由有线电视公司控制的本地市场。
据熟悉相关技术的业内人士表示,无人驾驶技术根本无法在几年内发展成熟,而且现在就谈论自动驾驶汽车能够成为谷歌的摇钱树还为时尚早。但谷歌在州政府层面上所付出的努力正在为美国联邦政府相关监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批准无人驾驶汽车上路政策打下坚实的基础。
根据联邦政府的记录显示,谷歌在2011年用于游说美国联邦政府的费用支出为968万美元。而仅仅在今年上半年,谷歌的游说费用支出就已经接近900万美元,游说内容就包括向美国交通部官员和立法者宣传自动驾驶汽车技术。
谷歌并未公布该公司用于游说州政府官员的全部费用支出。谷歌的公共政策经理莱斯利•米勒(Leslie Miller)表示:“我们并没有制定如何让全美各州的立法机构批准自动驾驶汽车的详细总体规划。我们的目标就是要建立一组如何能够让我们的创意以更好的方式进入市场的比较参数。”
在工程师塞巴斯蒂安•特龙(Sebastian Thrun)领导下,谷歌于2009年开始测试无人驾驶汽车。特龙此前曾与斯坦福大学的教师一起研发过该项技术。谷歌联席创始人拉里•佩奇(Larry Page)和塞吉•布林(Sergey Brin)鼓励特龙进一步完善这项能够在雷达、摄像头和其他部件的帮助下实现汽车自动驾驶的技术。
在2010年秋天公布其自动驾驶汽车项目之前,谷歌的自动驾驶汽车就已经秘密地经历了超过10万英里的道路测试,因为大多数美国州政府没有明文规定是否允许自动驾驶汽车上路行驶。
布林在上个月表示,他希望自动驾驶汽车能够在5年内被推向市场。布林表示,自动驾驶汽车比人类驾驶更加安全,而且该技术可以防止车祸的发生,帮助残疾人出行以及减少城市交通拥堵和汽油消耗。
包括通用、宝马和丰田在内的大型汽车厂商也在与谷歌竞争开发类似的技术。
布林曾经表示,谷歌希望能够与有实力配置该公司技术的汽车厂商进行合作,谷歌无意自主进行汽车生产。然而,据消息人士透露,谷歌已经开始考虑参与自动驾驶汽车的生产工作。
在2010年在美国拉斯维加斯召开的全球消费电子产品展(CES)上,谷歌开启了自动驾驶汽车行驶合法化的努力。当时,谷歌汽车项目工程师安东尼•莱万多夫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与说客专业人士大卫•古德沃特(David Goldwater)进行了面谈,双方讨论了自动驾驶汽车通过立法的难度以及像加州这样立法监管严格的美国州政府可能并不适合测验该项目。
谷歌的一位新闻发言人表示,此后不久,莱万多夫斯基就同意谷歌选择内华达州进行测试,部分原因就是在于该州距离加州较近,而且该州的老龄化人口会从自动驾驶汽车项目中受益。
2011年1月,古德沃特与鲁普和内华达州议会交通委员会进行了接触,并提案要求该州车辆管理局起草自动驾驶汽车的相关规定。
古德沃特回忆称,他当时向内华达州立法者表示:“我们并没有说‘请允许自动驾驶汽车上路行驶。’我们当时只是声明‘这是一种合法的技术’,我们将会要求车辆管理局负责对其进行测试并颁发许可。”
在内华达州批准该提案后,美国其他州政府也开始关注类似的立法。因此,谷歌故技重施,并且又增加了新项目:让立法者有机会乘坐自己开发的自动驾驶汽车。
负责在佛罗里达州发起允许自动驾驶汽车上路行驶提案的杰夫•布兰德斯(Jeff Brandes)表示:“我们将自动驾驶汽车的最高时速设定在每小时70英里。感觉好像自动驾驶汽车要比真人驾驶更具优势。”佛罗里达州在今年4月批准了该法案。
尽管面对来自美国汽车制造商联盟(Alliance of Automobile Manufacturers)的强烈反对,但加州政府还是在上个月批准了自动驾驶汽车上路行驶法案。该联盟包括12家大型汽车制造商,比如通用、宝马和丰田。
在过去一年里,谷歌为了游说加州立法者和监管机构花费了约14万美元游说资金,并最终推动法案获批。该公司还宣传自动驾驶技术可以防止车祸发生以及拯救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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