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回应iPad商标权纠纷:唯冠拒绝履行协议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liyunfei
- 编辑:ChunTian
苹果与深圳唯冠有关iPad在华商标归属权的问题始于2010年6月,当时苹果在深圳起诉深圳唯冠,要求确认其为iPad商标专用权人。2011年底,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苹果败诉。随后苹果上诉至深圳高院,案件目前还在审理过程中。
在案件的推进过程中,深圳唯冠频频向媒体透露官司进展,并在媒体上指责苹果侵犯其权益,而苹果公司则一直保持沉默。
不过,今天晚间苹果公司突然打破沉默,用一份声明重申权利。苹果在声明中表示,“多年前,我们购买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个不同国家的iPad商标权。唯冠拒绝承认和履行涉及中国部分的协议。香港法院已支持Apple。我们在中国大陆的诉讼仍在进行中。”
苹果没有透露更多香港法院对其支持的细节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此份声明对外公布前,苹果公司刚刚通知亚马逊中国、苏宁易购等电子商务网站将iPad下架。上周,国内部分地区的工商部门还查扣了少量在售的iPad。
苹果公司就iPad商标权纠纷发布声明后,深圳唯冠代理律师马东晓他认为,苹果公司的声明表述不详,很难作出评论。
不过,他表示,香港法院从来没有表态支持苹果,并且苹果在香港起诉唯冠的诉讼现在还处于开庭前阶段,距离开庭遥遥无期。
而对于苹果公司声明中“唯冠拒绝承认和履行涉及中国部分的协议”,马东晓认为,这是苹果与唯冠台北公司之间的纠纷,与深圳唯冠没有任何关系。
案件回放:
iPad在华商标争议的起因要追溯到2000年。当时,唯冠国际旗下的子公司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国际旗下深圳唯冠公司又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当时苹果公司并未推出iPad产品。
2006年,苹果公司开始策划推出iPad时发现,iPad商标权归唯冠国际所有,于是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为由,在英国起诉唯冠国际,唯冠赢得这场商标权官司。
根据苹果公司的诉讼,2009年12月23日,唯冠国际CEO兼主席杨荣山授权员工麦世宏签署相关协议,将10个商标的全部权益转让给英国IP公司,其中包括中国内地的商标转让协议。协议签署之后,英国IP公司向唯冠台北公司支付了3.5万英镑购买所有的iPad商标,然后英国IP公司以10英镑的价格,将iPad商标的所有权益转让给了“苹果”。英国IP公司是一家苹果的关联公司。
2010年起,苹果推出iPad。在iPad进入中国内地时,苹果公司起诉深圳唯冠,要求法院判定商标归属权,因为苹果认为唯冠国际曾将iPad在华商标权转让给苹果。
这次诉讼中,原告是苹果公司和英国IP公司,他们请求法院判令注册号1530557“iPad”、注册号1682310“iPad”商标专用权,即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归其所有,深圳唯冠同时赔偿其因商标权属调查费、律师费所损失的人民币400万元。
深圳市中级法院于2010年4月19日受理此案,并于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此案。2011年12月初,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全部诉讼请求。随后,苹果向深圳高等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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