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身于长、短视频平台间竞争的时代,版权保护,注定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焦点议题。
4月9日,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等15家协会,联合爱奇艺、球探足球比分视频、优酷、芒果TV、咪咕视频等5家视频平台,以及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视、慈文传媒等53家影视公司,联合发布了《关于保护影视版权的联合声明》。这份声明,主旨就是一件事情——声讨短视频平台的侵权行为。
联合声明得到了央视《朝闻天下》《新闻1+1》等栏目的报道,共同呼吁短视频平台提升版权保护意识。4月23日,《倡议书》接踵而至,此次加入倡议阵营的,除了上述“联合声明”单位,还有500余位艺人,包括李冰冰、蒋勤勤、杨幂等一线演员。
倡议书的内容,总结起来也很简单——禁止短视频平台发布未经授权的影视作品内容。
在这场声势浩大的版权保护浪潮中,以抖音、快手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成为侵权的重灾区。而二次创作氛围浓郁的B站,也在此次风波中受到了极大影响。比起大众对版权保护的尊重,众多视频创作者反对过度版权保护的声音,竟形成了巨大的声浪,引发了各方激烈讨论。原本是长视频与短视频平台之间的竞争,逐步演变为创作自由之争。
一部分人认为,长视频平台的做法,无异于卸磨杀驴。在剧集需要宣传的时候,平台利用网友自发的二次创作,为作品进行引流。而现在,则冠冕堂皇的将这些二创视频下架。更有悲观者认为,一旦创作者失去自由创作的权利,那么如今百花齐放的短视频创作,将沦为官方进行宣传的工具——只有赞美,没有批评。
这些创作者的担忧不无道理,并且得到很多网友的支持。法国启蒙思想家博马舍,在《费加罗的婚礼》中,写下了这样一句话,“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这句话被很多人奉为圭臬。
事实上,对于众多粗制滥造、质量平庸的影视作品,二创视频同样起到了很好的批评、讽刺作用,其中不乏一些辛辣的点评,让观众大呼过瘾的同时,令剧作方十分尴尬。如果创作者发布视频,必须经过版权方的授权,那么势必会让这类批评的声音大幅减少,甚至转而变成对影视作品的无脑赞美。
在这一看似无解的逻辑怪圈下,似乎版权保护与创作自由不可兼得。但是,在此次事件中没有发声的短视频平台——抖音、快手,以及B站,它们是否应该对此做点什么呢?
回到事情的原点,版权保护,是法治社会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行为规范。2020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即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著作权法》,就是创作者赖以维护自身权利的法律依据——包括二创作者。
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各大视频平台充斥着“十分钟看电影”、“十分钟看完电视剧”等同质化严重的影视剪辑。随着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的快速崛起,这类影视剪辑呈现出井喷的趋势。
然而,这类视频大多粗制滥造,缺乏足够深刻的二次创作内容,要么是对原片剧情的粗糙概述,要么是将原视频片段直接进行剪辑放到短视频平台。
在这里,我们不禁要提出一个疑问:质量平庸的影视作品,就不需要被《著作权法》保护了吗?
事实上,不少人都赞同这一观点。
的确存在一些粗制滥造的影视作品,内容枯燥乏味,剧情冗长,节奏缓慢。当这些作品被剪辑为短视频后,观众可以快速了解其剧情,节省了大量时间。尤其是“十分钟”、“半小时”等剪辑,充分利用了观众的碎片化时间,格外符合当今时代的互联网传播规律。观众完全不需要观看原片,即可在短视频平台快速追完全剧。
显然,如何界定二次创作的边界,将是众多二创作者需要认真对待的重点。那些复述原片剧情、粗暴剪辑原片的作品,并不能称之为“二次创作”,充其量只是“搬运工”。其行为,已经明显涉嫌侵权。
同时,影视作品的质量,并不能够决定其应否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任何对原作品的改编,都需要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这一点,恰恰就是此前“联合声明”所呼吁的核心问题。本质上,影视作品的版权和小说、音乐一样,同受法律保护。我们无法接受小说、音乐被抄袭,同样也不应该漠视短视频平台对影视作品的侵权行为。
时至今日,短视频平台依然存在众多侵权内容
但是,必须注意到,版权方与平台方的矛盾,不应该成为二创作者与平台的矛盾。众多未经授权的影视剪辑充斥于抖音、快手,为其带来了极为可观的流量,短视频平台对此采取默许的态度。相比起众多“为爱发电”的观众,平台方以及依托于平台进行营利的营销号,才应该对此事负责。
自“联合声明”与倡议书发布后,短视频平台上的影视剪辑作品,的确已经大幅减少。更多的创作者,将目光投向了国外影视作品。相比起对国产影视作品的“重视”,短视频平台方并未对国外影视作品大打出手。
这种现象,在亚文化浓郁的B站同样大量存在。
对国外的影视作品进行剪辑,就不会受到《著作权法》的制裁了吗?事情显然没有这么简单。《著作权法》相关表述中强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同样受到本法保护。年初的时候,郭敬明和于正就抄袭道歉一事,被指为国内版权保护收严的代表性事件。这起事件的背后,是《中欧投资协定》的签订,中国必须改善一直以来的“侵权盗版”形象。
最终,这起事件促成了“反剽窃基金”的成立。而短视频平台,尚未对影视剪辑侵权作出回应。
那么,是否应该“一刀切”地禁止任何形式的影视剪辑二次创作呢?对此,我们需要辩证看待。
事实上,除去“为爱发电”的这部分观众外,不少从事二创的作者,制作了众多有口皆碑的作品,吸引了众多观众的关注。他们的作品,不仅宣传了原片,而且给出了自己的主观点评,起到了为原片引流的效果。
围绕《觉醒年代》产生的二创,就是这一现象的生动演绎。
《觉醒年代》凭借出色的质量,收获了观众的一致好评。这部反映五四运动历史的主旋律剧,在豆瓣收获了9.3分,超过12万人为其评分。
然而就是这样一部制作精良的作品,迄今仍为收回成本。这部作品没有流量扎堆,没有天价片酬,没有剧情注水,但也因此失去了资本的关注,鲜少登上微博热搜。《觉醒年代》最近一次登场热搜,还是因为流量扎堆的《1921》——观众们因《1921》糟糕的选角而逆反,没有流量的《觉醒年代》更显得弥足珍贵。
自《觉醒年代》开播后,越来越多的观众,自发加入到安利的队伍中。B站上,围绕其进行的二次创作蔚为壮观。而以木鱼水心为代表的影评号,制作的一系列二次创作视频,引发了观众巨大的讨论,其宣传力度不容小觑。
因木鱼水心等人的安利而观看《觉醒年代》的观众不计其数,围绕这些安利视频展开的讨论,客观上加深了观众对作品的理解。而木鱼水心的二创视频,又以科普历史事件、人物背景而著称,起到了对原作剧情的补充作用。
另一影评号1900影剧室,同样是一位用心做二创的代表。他的影视剪辑作品,常常聚焦于种种细节,并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对复杂的剧情加以解构。凭借出色的讲解功力,1900影剧室的作品成为排行榜的常客。
什么样的二创作品才值得推崇?观众们已经给出了答案。遗憾的是,“木鱼水心太少,十分钟看电影太多”。
好的作品需要赞美,差的作品同样需要批评。有这样一类影评号,他们对某些作品辛辣的点评、阴阳怪气的文案,成为众多饱受烂片之苦的观众,直抒胸臆的代言人。三代鹿人就是这样一位影评号。
“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这句话,在三代鹿人身上得到了生动的体现。对那些质量平庸、表现乏善可陈的作品,三代鹿人丝毫不会顾及片方与粉丝的感受,痛陈剧情的槽点与演员尴尬的演技,令人拍手称快。而其一贯的阴阳怪气口吻,为此类二创作品平添了诸多讽刺与笑点,可看性颇高。
对那些质量尚可、演员演技在线的作品,三代鹿人同样不会吝啬赞美与欣赏,甚至无视因此遭到的谩骂。就比如前段时间更新的《山河令》视频,在收到观众私信指责后,三代鹿人反而选择直接对线。而其言之有物的论点,得到了观众的普遍认同。
正是因为批评和赞美同时出现在他身上,才让他的批评更加尖锐、赞美更为真实。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阴阳怪气,才让他形成了自己的风格——而不是对原作的机械复述。
比起对影片的粗糙剪辑,这些作品才称得上二次创作。
令众多观众痛心疾首的“卸磨杀驴”行为,多少也让这场因版权保护而起的争执,变得不再纯粹。事实上,已经有不少片方,注意到了短视频平台的影响力,并主动进行短视频引流。近期热播的《司藤》《山河令》《大宋宫词》等,都在短视频平台开设了官方账号。
这些官方号所发布的内容,既有对原剧剧情的直接剪辑,也有各种花絮、制作特辑,本质上和同类二创作品无异——但官方号拥有正规授权。
所以很明显,长视频平台与短视频平台之间的矛盾,并不能等同于剧方与平台、二创作者与平台之间的矛盾。围绕版权展开的这场争论,本质上是“钱”的战争。对于“吃白食”的短视频平台而言,法律不会保护它们的侵权行为。
《著作权法》当中同样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或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也就是说,法律坚决捍卫人民评论影视作品的权利。
在这场围绕版权展开的争论中,矛盾的主体,或有意或无意地带被到了创作者的身上,似乎企图用捍卫创作者的自由,来为短视频平台的侵权行为开脱。或许,“货真价实”的创作者们,需要尤其擦亮双眼,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不要成为平台间攻伐的工具人。
自由应属于人民,而不属于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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