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号,最近在B站大火的罗翔老师,上传了其最新一期视频——《聊聊网络喷子与键盘侠》。截至4月23日,这部视频的播放量,已达到428.1万,同时还有着59.3万的点赞数、31.6万的投币数、13.7万的收藏数和5.4万的转发分享量。
说起来,罗翔老师的火有些令人意外。身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厚大法考的刑法独家授课老师,罗翔老师虽然在“法考补习圈”内风评不错,但充其量也只是圈内知名度高。但也许是罗翔老师那风趣幽默的讲课风格起了作用,在这个“猎奇+审丑”泛滥的年代,罗翔老师那些,用来解读法律概念的“混段子”,反而成为其破圈的契机。
也许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罗翔老师的段子,撕开了原本笼罩在法律上的那层薄纱,一瞬间让“高大上”的刑法变得“接地气”,雅俗共赏。就如同他解释“正当防卫和事后防卫”,所引用的“粪坑案”案例——“一妇女干部在回家路上,遇到歹徒企图对其进行强暴,妇女通过一番周旋将歹徒推进粪坑中,并连踩三脚歹徒的手,导致其淹死。那么,妇女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事后防卫?”
结果到底是什么并不重要。对于专业的,需要法考的朋友来说,自然会明白这个案例的典型性和重要性;对于普通的吃瓜群众来说,也仅仅只是“奇怪的知识增加了”。
但罗翔老师中那句“大家想一想,如果你是这个女的,你踩几脚,你踩几脚?我踩四脚,老子还得拿块砖往他头上砸!”,以及事后风轻云淡的“但是砸的时候别把粪溅到自己身上。”充满了“黑色幽默”。也让不少观众记住了这个博学幽默,还带点无厘头的“段子手”老师。
连带着罗翔老师上课时,经常用来举例各种案件的“张三”,也一同在B站上迅速走红。如果说讲解刑法的罗翔老师,深受观众的尊重和喜爱,那么其口中的“法外狂徒 张三”,则成了B站用户口中,新晋的热梗。
而罗翔老师似乎也知道自己在B站火了。其不久后,就在B站注册了自己的账号“罗翔讲刑法”。而这期有关“网络喷子”的视频,就来源于罗翔老师自己的B站账号。
在聊到喷子前,罗翔老师先给观众讲了一个有关“牧羊人和隐形指环”的故事——一个牧羊人,本是一个老实人。有一天,他捡到了一个可以让人隐身的指环。在发现自己带上戒指能够真的隐身之后,这个老实的牧羊人内心的黑暗,一下被释放出来:他和王后通奸,并且杀死了国王。
这个故事出自柏拉图的《理想国》。很难相信,平时一个老实的牧羊人,在拿到这么一个戒指后,竟然会做出如此伤天害理的事。但在故事中,这么恶劣的事还是发生了。罗翔老师对这件事的发生,给出了一个很合理的解释:“他是一个隐身人,他不用承担责任,人性中一切的幽暗都会释放”。
意有所指。网络喷子,在现实中也许就是个普普通通的老实人。但是网络,就相当于那枚能够让人隐身的指环,“匿名”作为互联网的特色之一,喷子即便在网络上进行人身攻击,你也无法查到他的真面目——就像那个隐身的牧羊人,逍遥自在,却无从查起。
在这种匿名,且几乎不需要为自己行为买单的环境中,人就会变得愈发地好战和好辩。这个很好理解,人虽然是群居生物,但同样有着独立完善的个体。当有人质疑或者否认你的个体时,你会对他进行反击,这是自我保护的一种表现。但在现实中,由于各种社会关系的原因,这种感性上的反击,往往会受到理性的控制。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在工作中,你因为犯错被领导责罚。出于对道理、前途、家庭责任、自身发展等各方因素的考虑,你选择接受这顿教训,而不是恶言相向。
但是在网络上,如果有人怼你,恐怕大部分人都会想也不想地反怼回去。道理很简单,你不知道我是谁,我也不知道你是谁,你凭什么怼我,我又凭什么要惯着你?人是很自我的生物,很难从内心接受他人对自己的批评。这也是好辩者的共性。
实际上,这也是一种无知的行为,所谓“无知者无畏”。就像罗翔老师在视频中说的:“夜郎自大是无知者,是好辩者的天性。”而喷子,则像极了无知者——绝对地相信某些东西,并有着莫名其妙的勇气和自豪感。这来源于对知识了解的贫乏,以及从未听过与自己认知相左的观点。
就如同古时向越人卖鞋的商人,即便将鞋描述得天花乱坠,对于鞋完全没概念的越人,也大多只是对商人的推销嗤之以鼻。
越人的嗤之以鼻,还算是好脾气,如今的喷子,一言不合就是各种污言秽语。对当事人的人身辱骂,还算轻的,狠毒的,你可能瞬间,就成了一个没爹没娘没祖宗的“孤儿”。或者被认作了儿子与孙子。
“人们经常会把观点的争论,上升为语言的攻击,甚至把语言的攻击,变成肉体的争斗。”喷子,堪称罗翔老师这一观点的具象化。
很多网友都清楚一个事实,就是“道理”,在喷子面前是行不通的。这个“常识”,也恰好能用罗翔老师的观点来解释:“因为很多时候,网络喷子是在吵架。吵架要讲逻辑吗?”,“讲逻辑,那叫论证,吵架,是不用讲逻辑的。”
一针见血。面对喷子,在讲理无果的情况下,继续争辩只会升级成为一场骂战。因为你眼中的道理,在对方眼中并不是道理。喷子,并不会觉得自己是错的,他们习惯性使用的“标语化”国骂,便是佐证。而这,也是一种缺乏独立思考能力的表现。如果你非要和喷子争出个高低,那大多会陷入“被喷子拉低到同一智商,随后被喷子用丰富的经验击败”的窘境。
愤怒会让人失去理智,争辩同理。失了智,之后的结局便一目了然。
当然,既然是罗翔老师的刑法课堂,前面的哲学内容,最后都将归结到法律上。而网友们更想知道的,也正是这点——网络喷子犯不犯法、犯了什么法、能不能通过法律遏制这种行为。
按罗翔老师的说法,网络喷子,经常会涉及到刑事犯罪,或者涉及到行政责任。
网络喷子的一系列人身攻击,既可能是侮辱行为,也有可能是诽谤行为,或者两者兼有。这明确违反了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轻的可以拘留十天,严重的,变成侮辱罪或诽谤罪的,三年牢饭跑不掉。
道理都懂,但之前所说的,网络的匿名性,让我们很难找到网络马甲背后的那个真人,也就是很难获得相应的证据。而且像侮辱和诽谤这种亲告罪,实行的是“不起诉不追究”原则,除非出现有人死亡这样的后续展开,改变案件自身的性质,否则,真想通过起诉的方式,将网络喷子绳之以法,难度颇高。
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也让国家发现了这一法律上的空白区。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为网络侮辱和网络诽谤,特别加了一条事项。即,如果当事人要起诉网络侮辱和网络诽谤,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取证。
最后,罗翔老师还从法律角度上,特别对“人肉搜索”这一行为作了分析。毫无疑问,“人肉搜索”是违法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就是“人肉搜索”最易误入的雷区。既然是违法的行为,那么当事人就能维权,即便是个在他人眼中“罪大恶极”的人。
尽管全篇都在聊网络喷子的二三事,但在视频总结处,罗翔老师提到了一个词——“慎独”。
仔细想想,慎独,的确是这个网络社会中,人们越来越忽视的一个品质。慎独的意义在于,人在独自一人,没人监管的情况下,依旧能遵守道德行为准则。
而这,也警醒着我们:网络上别人成为喷子,我们管不着。但我们能管好自己不成为喷子。
懂得了这点,我想罗翔老师录制这篇视频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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