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和任天堂的关系
- 来源:知乎
- 作者:三千院凪
- 编辑:月色如画
gf算是任天堂的独立第三方,宝可梦的版权有三份,GF就有其中的一份,因此GF在开发宝可梦的游戏,属于制作方,只负责制作主系列的游戏,其他的什么都不管,而且宝可梦卡带上也只是提了一下GF。
gf和任天堂的关系
GF和任现在的关系是,GF理论上来说,应该算是完全独立的第三方。
当然我觉得题主真正想问的应该是,Pokemon这个牌子,到底算谁的。
这里头的情况就比较复杂了。
首先,石原恒和在95年创立了Creatures,主要负责管理宝可梦的TCG卡牌以及动漫画的管理。
然后石原恒和在98年又创立了另一家公司,叫The Pokemon Company(特没创意的一个名字),负责Pokemon的商品销售和授权。实质上,这家公司才是Pokemon的版权持有者。而这家公司是由GameFreak,Creatures和任天堂三家共同出资成立的,三家当然也都有股份。也就是说,这三家公司都有Pokemon的版权。其中任天堂股份占大头,也是目前Pokemon这个商标的实际持有者。
有点像什么呢,暴雪和网易各拿一半钱成立的那个网之易,理论上来讲国服暴雪游戏的实际运营者不是网易而是网之易。
不信的话,拿起你手中的日月卡带,还有外头那个包装盒,自己看一下,上头一个The Pokemon Company的LOGO,底下一个Nintendo的LOGO,GameFreak的LOGO压根就没出现,GameFreak这个名字也只是在盒子背面一小块The Pokemon Company的版权警示里出现了。那一段里也说明了,Pokemon and Nintendo are trademarks of Nintendo。
看起来乱的一匹,其实是各司其职罢了,因为这个牌子现在太大了,如果综合来讲的话宝可梦现在是超越马里奥的第一大品牌,包括游戏,分支游戏,动画,漫画,集换式卡牌,各种周边商品,以及官方竞技比赛举办等等。这么大的范围,一家公司不好管得过来的。
在目前的这个体系中,GF只是制作方,只管做主系列,其他的什么也不管,也没法管。Creatures负责卡牌游戏和动漫画,The Pokemon Company负责商品销售,并且和任天堂一起负责在游戏这个圈子里的授权。消消乐,战棋大师,宝拳,这些都是The Pokemon Company授权的。主系列的后续服务,比如线上大会什么的,主要由任天堂负责办理,The Pokemon Company辅助,而世锦赛则由美国任天堂办理(所以年年世锦赛都在美国召开)。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任天堂不收购GF,因为他们控制好The Pokemon Company就可以了,反正GF对任天堂的作用也就是Pokemon。不得不说在95年那个宝可梦刚刚萌芽的时候任天堂就开始为后续推广资助石原恒和创办公司,做的还是很不错的。这个牌子运营到今天到这么大,应该说和前期的铺垫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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